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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热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招生诈骗

    2023-06-18 18:19:20  |  来源:法治时间  |  编辑:  |  

    近年来,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各种招生诈骗行为,家长和考生甄别诈骗行为的能力也有所提高,招生诈骗行为大量减少。但仍有些不法分子借机行骗,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和家长在高校录取中加以防范。

    常见招生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种形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提前查询高考分数。

    高考结束后,一些诈骗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急于查询成绩的心理,通过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渠道发送“提前查询分数”的虚假广告链接实施诈骗。链接中会要求填写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信息,并交纳一定的查询费用,一旦上当不但会有财产损失,还会泄露个人信息。

    2.利用“内部数据”分析高考志愿,收取高额费用。

    高考报志愿阶段,有不法中介或网站宣称掌握内部数据,能够“精准定位院校”,并假冒所谓志愿填报专家身份,声称“百分百保上”“一分不浪费”,以此收取高额费用。

    3.故意混淆教育形式进行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其他教育形式的学员。

    4.声称某院校能购买补录名额低分录取。

    一些不法分子常以“计划外补招”“降分补录”为幌子实施诈骗。

    5.编造所谓“内部指标”“机动计划”的谎言进行诈骗。

    高考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等方式,假冒高校招生人员、校领导亲戚等,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等实施诈骗。

    6.声称“知名大学”招收低分考生。

    所谓“知名大学”有可能是“野鸡大学”,这些学校通常采用容易与知名大学混淆的名称,以虚假的方式招收学生,有的甚至涉嫌伪造售卖虚假学历文凭证书

    7.谎称申领“助学金”需先交押金。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考生身份信息后,假冒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以符合“奖学金”或“高考助学金”资格为由,骗取押金或手续费。

    为此,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和家长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警惕:

    (1)河北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会在规定时间节点统一公布考生分数,不存在提前查询高考分数情况。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综合参考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提供的官方信息,不要相信不法机构或个人声称的“内部消息”,自主合理填报志愿,谨防上当受骗。

    (3)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上录取系统中进行的,并且经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未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4)高校招生具有严格规范的录取程序和监督机制,在招生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并不存在所谓的“花钱补录”。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一律不能相信。

    (5)高校招生录取有严格的工作流程,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不存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外的所谓的“内部指标”。考生、家长应从官方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勿轻信蛊惑,谨防上当受骗。

    (6)河北省招生考试机构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

    (7)考生可通过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8)考生及家长如果接到自称高校、教育、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电话,声称要发放“国家助学金”“助学扶助款”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应及时与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联系。

    为维护考生本人利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务必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考生号、登录密码等信息随意透露给他人,更不要委托他人填报,否则后果考生自负。

    来源:石家庄日报、无线石家庄

    编辑:邢烨

    审核:张广艳 齐磊 翟刚 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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